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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 發生過敏反應,應立即停藥,打電話諮詢藥師、或回診就醫。

2.   發生副作用應適情況而定,如果副作用還可以忍受且漸漸減輕,只須觀察就好;
如果副作用無法忍受,請打電話諮詢藥師或回診就醫。

如果病患曾經發生藥物過敏時,應將藥物的學名與商品名紀錄下來,每次就診時一定要出示給醫師看,以免醫師再次處方過敏性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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